广东低保新规:无正当理由不工作者不得纳入低保
发布时间 : 2019-07-24 10:23
来源 : 云安区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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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公布,规定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适用范围、条件、申请与审批程序以及骗取低保的法律责任等。
据了解,低保新规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明确规定:除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外,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从事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家庭状况相适应的工作或者生产劳动的,不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此外,《办法》规定,事实孤儿可单独提出申请低保;《办法》明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按照提出申请前6个月的收入平均计算,动产和不动产都要计算;《办法》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办法》还明确由于家庭经济得到改善,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并主动退出者,可按照原保障金额延长发放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