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 2018-01-11 00:00 来源 : 云浮市云安区法制局 浏览次数 : 33529次字号:

2017年,我区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云安目标,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定和规定的要求,对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的内容,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我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八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一是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清理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精神,在前期调整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和全部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全面推行并完成了我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区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正在组织相关单位对2016年公布的权责清单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梳理。三是不断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我区已完成471项行政许可标准的编制、录入并经审查通过后,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进行了赋码发布,形成区级行政许可标准库。此外,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现象,严厉惩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依法履职的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今年我区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内容、程序加以规范,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有效性。2017年,我区印发了《云浮市云安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云浮市云安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云安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和《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通告》四份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均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后,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在草拟、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查、常务会议审议、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方面,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审核率、统一登记率、统一编号率、统一公布率、及时报备率均达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区制定了《云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公布9个区直部门需要开展的听证事项,涉及听证事项22项,并规定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而未履行听证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不得提请区政府或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区政府法制机构对区政府决策涉法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并参加区政府涉法事项决策会议,对重大决策参与调研,进行法律分析,提出法律意见;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把审查关,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我区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管理制度》、《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会议制度》和《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讨论制度》,保证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对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的办理质量,切实维护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合法权益。四是严格落实决策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7年,我区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区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均按规定建立和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投诉、举报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执法、司法机关信息共享和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印发了《云浮市云安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云浮市云安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和《云浮市云安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出具体规范。四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今年启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考试系统,完成了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改造,并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完成执法人员证件的申领、注销、换领等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今年,我区共有55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换领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规范了执法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区人大通过检查行政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质询政府工作等,对政府进行监督;区政协通过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重要工作、视察政府工作、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形式,对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区司法机关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加强对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等方式,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除此之外,我区还着力提升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内部监督的监督水平,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方式的作用。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政府网站和行政中心公告栏上公布了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信息,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我区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人跟踪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完毕。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了《云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处理等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大了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一是做好信访维稳化解工作。以化解为主,做到稳控同步。重点加强对涉农、涉土、涉环保、涉劳资、涉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和涉军等利益诉求群体的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工作,深度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全区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219宗,同比下降26%;共办理信访事项237件,已办结221件,办结率93.2%。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7年,区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已审结4件,未结1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终止审查1件,不予受理2件。在办案过程中,做到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重时效,集思广益,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区政府法制机构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共4件,对承办的案件均认真组织应诉答辩材料,按时提交证据和出庭应诉。目前,1件已经审结,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我区政府胜诉,其余3件正在审理中。四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大力推行国家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了责任清单。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2017年“点餐式”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每月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除了设置宣传展板、咨询台、派发宣传品等方式外,还采取进村入户,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现场互动问答、法治书法即席挥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7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师生近40万人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为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2017年,我区按照《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学法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内容,规定了区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原则、方式、内容计划等。我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计划,2017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共组织学法4次,先后学习了《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增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方面

一是健全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及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认真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政府在年初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为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得到重视和落实,我区按照《云浮市云安区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规划(2014-2018年)的安排,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相关制度文件,明确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安排。三是加强对依法行政的考评和督促检查。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年初,我区法制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区直有关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实地检查,以查促改,切实提高各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我区政府法制机构是区府办的归口管理单位,编制5名,实际配备工作人员5名,聘请区政府法律顾问1名。一直以来,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包括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法律顾问等实施依法行政所需经费)均已纳入区财政预算,分别在依法治区办、区府办、各执法单位的执法工作经费等项目中予以保障。

二、主要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2017年,我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保障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一些部门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广度、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四是个别部门引导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还不强;五是行政监督工作有待加强,个别部门接受社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不畅通。这些问题和不足,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2018年,我区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向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国家、省和市的部署要求调整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构建市场开放公平、企业自主决策、政府权责清晰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完善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确保年底前按省要求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部脱钩;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减少申请人到现场办理次数。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完善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和备案制度,严格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运用,加强执法文书的管理和公开,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办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人员的执法责任,落实执法监督、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工合作的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加大对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的预防和惩治力度。

(四)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加大推动各地、各部门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工作力度,将履行生效判决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范围;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快“阳光政务”建设,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五)进一步加大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力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努力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积极稳妥化解社会买的纠纷。进一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简化申请手续。夯实行政复议审理关,加大开庭审理力度,规范证据审查规则,充分运用听证方式审理案件,把好行政复议决定关,依法及时公正作出复议决定,提高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切实按照《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云府办函〔2017〕143号)有关规定,对行政诉讼的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出庭应诉率。

(六)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年内区政府至少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两期以上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实法律专业人才和法制机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切实做好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加大考评公开力度,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