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品铸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球墨铸铁井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19-08-05 16:07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29305次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品铸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球墨铸铁井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85日至20198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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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品铸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球墨铸铁井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品铸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鸿雅路108

环评机构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鸿雅路108主要从事球墨铸铁井盖加工和销售。项目占地面积19648平方米,总投资3200万元,年生产球墨铸铁井盖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无燃料废气产生,本项目营运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海砂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中频炉熔化产生的烟尘、落砂和砂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

1)废气达标性分析

海砂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海砂堆放在封闭式的物料区,只在卸料和装料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选用70~100目海砂,海砂粒径较大,易于沉降,绝大部分可在物料区附近沉降。

生产过程(熔化、落砂和砂处理、抛丸)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在熔化、落砂和砂处理、抛丸工序均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建设单位拟在中频炉产污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熔化烟尘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1#(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G1引至高空排放,设计收集风量为60000m3/h;在落砂机和砂处理生产线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2#(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G2引至高空排放,设计收集风量为40000m3/h;抛丸机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内置的废气收集管引至废气处理设施3#(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G3引至高空排放,设计收集风量为20000m3/h;本项目各废气处理设施收集效率均为90%,另外有10%颗粒物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只要建设单位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车间通风,本项目熔化工序烟尘排放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加热炉的二级排放标准,抛丸工序、落砂和砂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废气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其他炉窑标准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较严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冷却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部分设备需使用冷却水对其进行间接冷却,避免设备运行时候温度过高。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冷却水总循环水量为26.4m3/a,蒸发量为5280m3/a,需补充新鲜水补充量为5280m3/a。项目对冷却用水水质要求不高,冷却水可循环使用,不需外排。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员工总数为98人,均在项目内就餐,其中82人在项目内住宿。员工生活污水年排放量2138.4t/a,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适用范围为“其他排污单位”)并满足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进水要求后,排入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中频炉、粘土砂干法再生回用处理线、抛丸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的强度值为70~90dBA)之间。其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为了进一步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尽量避免本项目噪声对项目内员工及周围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本环评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实际情况,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2)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如在底部安装减震垫座)、加装隔声罩、消声器隔音降噪等措施;

3)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

经采取上述噪声综合防治措施后,再经自然距离的衰减,项目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垃圾主要为员工日常办工、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单位处理。

废钢渣:本项目炉渣和熔化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铁,定期外卖给资源回收单位。

废砂:本项目砂处理过程中,筛分出来的大颗粒砂为废砂,与落砂和砂处理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一起叫回收单位处理。

废钢砂:本项目抛丸过程使用的钢砂,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更换,产生废钢砂,废钢砂与抛丸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一起外卖给资源回收单位。

废油、废油桶:本项目砂处理设备等使用液压油,液压油需要定期更换,产生废油和废油桶,废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油桶属于HW49,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拟将以上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操作,其中包括:①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②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③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④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有关要求进行。项目按要求定量分类收集、存放,并定期将以上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建设单位应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公司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从事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在收集、贮存和运输危险废物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转移。建设单位应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对废物的产生、利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都要有追踪的帐目和手续,由专用运输工具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或无害化处置,使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由产生至无害化的整个过程都得到控制,保证每个环节均对环境不产生污染危害。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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