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出生地变更

发布时间 : 2017-05-16 11:13 来源 :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16710次字号:

公民出生地变更

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居民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

申请变更国内出生地的:应提供派出所出生证存根、原始的出生证或医院的出生病历档案及派出所原始的户籍档案。

申请变更国外出生地的:应提供地市一级核发的归侨证、驻外大使馆证明并翻译公证、地市和县区二级侨办证明、护照、出入国境记录及原始的出生证并翻译公证。

申请变更出生地为港澳台地区的:应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原始的出生证明及翻译公证,并由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其出入国境记录。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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